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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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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鞍山师范学院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鞍山师范学院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语文)方向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语文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中小学语文及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四)熟悉中小学语文课程改革,掌握中小学语文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五)能运用英语阅读本专业的英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基本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年。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中小学语文教师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教育实践研究四个类别设置。总学分37学分。

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一览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

学期

应选

学分

考核

方式

备注

XWJC05001

英语

32

2

1H

13

考试

XWJC05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1H

考试

XWJC050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2S

考试

选修1门

XWJC05004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2S

考试

XWJC05005

教育原理

32

2

1H

考试

XWJC05006

课程与教学论

32

2

1H

考试

XWJC05007

教育研究方法

32

2

2S

考试

XWJC05008

心理发展与教育

32

2

2S

考试

ZYBX05009

语文课程与教材研究

32

2

1H

12

考查

ZYBX05010

语文教学设计与实施

32

2

3H

考试或考查

ZYBX05011

语文学科前沿问题研究

32

2

3H

考查

ZYBX05012

语文教育发展史

32

2

2S

考查

ZYBX05013

文学经典鉴赏的理论与实践

32

2

3H

考试或考查

ZYBX05014

中学语文教学论与技能训练

32

2

3H

考试或考查

ZYXX05015

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语言文字专题研究

16

1

4S

6

考查

ZYXX05016

中小学文化常识教学专题

16

1

4S

考查

ZYXX05017

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中学语文教育评价研究

32

2

4S

考查

ZYXX05018

中小学语文说课艺术

32

2

4S

考查

ZYXX05019

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班级管理实务

32

2

4S

考查

ZYXX05020

教育政策与法规

32

2

4S

考查

教育实践研究

JYSJ04021

实践案例研究

10周

2

3-4

6

考查

JYSJ04021

教育观察反思

20周

2

3-4

考查

JYSJ04023

教学专题研究

10周

2

3-4

考查

总学分

37

选修课如果6门都选了只能是16学时。

(二)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试与考查要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提倡以要求研究生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教学设计、观摩教学反思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闭(开)卷考试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五、培养方式

(一)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导师团队,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在强调导师为研究生培养主要责任人的同时,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

(二)采用双导师培养制度。在中学、基础教育研究单位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或教研员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专职导师(理论导师)侧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及论文指导,校外兼职导师(实践导师)侧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以及专业选修课的学习安排在每学年寒暑假,在校内完成;教育实践研究课程安排在第二学年第1-2学期,在中小学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在第一学年第2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第二学年第1学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工作在第三学年第1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工作在第三年学第2学期完成。

研究生入校当年的暑假为第一学年暑假,依次类推。

(四)注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五)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努力体现尊重的教育理念,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学习、与创新学习和主体性发展。

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研究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入学后3个月内制定并提交

充分发挥文献阅读在夯实研究生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研究生可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发挥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每名研究生必须阅读指定的必读书目、文献,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和读书报告,在第二学年末提交3份文献阅读报告,每篇报告不少于3000字。

(五)实行中期考核制。一般在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对研究生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课程学习、学位论文选题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查找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进行改进。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其学习年限或劝其退学。

六、教育实践研究

教育实践研究课程包括实践案例研究,主要研究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撰写案例研究报告;教育观察反思,主要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10个详细的教育观察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教学专题研究,主要针对本学科、本岗的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5000字的研究报告。

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方向相一致,来源于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报告、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二)学位论文工作包括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进展报告、论文检测和评阅、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

1、论文选题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应在第二学期末举行预开题报告会,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

2、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末进行,论文开题应由导师组负责,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参加。导师组要对研究生的开题答辩严格把关,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答辩通过,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已经通过导师组审查同意的开题报告,原则上不能进行重大修改。凡是论文写作与开题内容存在较大区别的,需要重新开题,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才能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10个月。

3、论文进展报告

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报告的次数、范围由各导师自行确定。

4、论文检测与评阅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专家评阅。检测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采取双盲审形式,由具有本专业领域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校内外专家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本专业领域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的外校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5-6月。

(三)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我校相关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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